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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对面的风景 作者:韩春燕

 

  望远镜里,女人因为角度和距离形成了美丽的风景,可她内心的风景呢?有谁能窥视到?1第七天早上,曾凡起床时,太阳已在楼群里挤出红彤彤的半张脸来。曾凡打个哈欠,用望远镜扒开蓝底白花的窗帘,对楼那扇窗子便一下子又跑到了他的面前,窗子里的东西也呼啦啦地奔向了他的眼皮底下。北阳台的铝合金窗框,像一圈绷带围着几块灰土土的窗玻璃,这在曾凡的眼中很丑陋,确实,在周围新贵般茶色蓝色鲜亮亮的补丁群里,对面这家的窗子灰头土脸的,更像个乡巴佬。

  这家的厨房在北阳台上,厨房里没有人。曾凡抬腕看了一下表,六点五十分零八秒,这该是吃早饭的时间,他并不气馁,举着望远镜继续关注着,果然有人走进厨房了,是个女人,女人个子不矮,大约在一米六七左右,长发用一只红色的大卡子,松松地挽在脑后,乳白色的睡裙显得有些空荡。她在洗碗池旁忙着,白皙的手臂迅速旋转,曾凡几乎看见了她右肘部的一块铜钱大的疤。

  曾凡专注地看着那女子洗碗,女子虽然给曾凡的只是一个侧面,但曾凡还是看清了她的容貌,看见了她鼓鼓的椭圆型脸上,那细细长长的眉毛细细长长的眼睛,以及她曼妙的长脖子下裸露的一片雪白。看着看着,曾凡觉得下身膨胀起来,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突起的奇峰,笑了,待他再抬起头来时,那女子不见了,曾凡知道她是换衣服准备上班去了。

  曾凡放下望远镜。他看见眼前的女人正脱下睡裙,露出同样乳白色的裤衩和胸罩,她打开衣柜,比量了几件衣服,后来选定了一身淡蓝色的夏季套装,他注视了女人化妆的全过程,是那种三分钟速成的,后来就是女人牵着一个白白净净,有着一双细细长长的眉毛细细长长的眼睛的,九岁大的男孩下楼了,下楼前,男孩没忘记对他摆摆手说声再见!曾凡本来是不习惯早起的,他睡白天觉有十几年的历史了,是在六天前的早晨,他第一次发现对面风景的美丽,才改变的作息时间。曾凡一直强调,对风景的观赏和看人一样是需要角度和距离的,当然效果还要受背景心情光线等等变数的影响,只是现在曾凡不知道,自己与对面的风景之间,审美的黄金距离该怎么算,因为这里边还有个望远镜的因素。

  曾凡第一次观赏对面那个女人,并没用望远镜,那天早上他醒得早,起来站在窗前向对楼望去,正看见女人在厨房忙活,那一天她上身只穿了件紧身的黑色背心,头上也是这只红色卡子松松挽着头发,前面两绺垂下来,很是风情。当时曾凡对面的每个框子里都是一种景象——男人女人们在厨房忙着早饭。虽然人们在干同一件事,但称得上风景的却只有对面那扇窗子,女人忙来忙去的动作简直就像优美的舞蹈——起码曾凡当时是这么感觉的。

  曾凡晚上就到远处的一家夜商场买了副高倍数的望远镜。

  其实他不用望远镜也能看清那风景的,甚至风景每个细微的组成部分,但他觉得用望远镜感觉更好些。于是他每个早晨——当然不仅仅是早晨,都要到窗前享受一下观赏的愉悦,而对面铝合金框子里的风景也每天都有所改变,但曾凡从未见过那家的男主人进厨房,当然,他作为女子的丈夫,曾凡还是能够在风景的深处看到他。那女子每天早早起来,在厨房里表演她的舞蹈,而曾凡看见她的丈夫正四仰八叉地躺在雕花大床上,呼呼地睡成一头死猪,曾凡甚至还听见那男人咬牙放屁说着梦话。

  那女子真是太辛苦了,曾凡心疼地想,她每天就像一只陀螺,美丽的陀螺,不停地旋转着,在她瘦弱苍白的肩膀上,负担着那扇窗子里所有的劳动,她的孩子的还有那男人的,而这一切却也丝毫没有减损她的美丽,只是让她更加惹人爱怜。

  女子每次下班回来,都要先到厨房准备饭菜,而在她忙忙碌碌的时候,曾凡看见她矮胖的男人正坐在皮椅子上摆弄着电脑,或半仰在蓝色布艺沙发里举着一张报纸——当然,这是指那男人在家的时候,那男人并不经常回家吃饭的,有时候,甚至一连几天都半夜三更才回来。每当曾凡看到那只陀螺从卧室旋到客厅,从客厅旋到厨房,从厨房旋到单位,从单位又旋到农贸市场……要收拾房间,要打扫卫生,要洗衣做饭,要辅导孩子功课,要陪孩子练琴,要工作要……曾凡简直要仇恨那矮小肥胖的男人了。

  最让曾凡不能容忍的是,那男人把美丽贤淑的女人扔在家里,在外面和狐朋狗友风流快活,回来还装出一副委屈无奈的样子,说真是没办法,烦死人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从女人那里骗来几分心疼几句安慰才甘心。那一次曾凡真是气坏了,差一点蹿过去给那男人一记老拳,原因是那男人脸上还印着别的女人的唇印,衣服上还带着小姐几根黄焦焦的短头发,竟信口雌黄地说参加单位组织的义务劳动去了,要女人给他弄盆热水烫脚,而那女人好像也信他了,真的端来一盆热水。

  真是个傻女人啊!可女人也只有傻傻的时候才可爱呀。曾凡感慨着,他觉得自己真的是爱上了她。

  2苏晓晓的丈夫是个作家,几天前背个大包走了,说是出差去了,也许说的是体验生活,或者是封闭写作,苏晓晓没听清,反正对苏晓晓来说这几样性质相同,没什么分别,就连丈夫在家与不在家好像也没分别。

  苏晓晓不知道什么时候日子过成了这样,她没功夫去想,也不愿意想。

  今天是星期六,双休日的第一天,苏晓晓比每天起得还早,她把早点忙完,一边往餐桌上摆放碗筷,一边大声招呼儿子。儿子卧室的门一直开着,但人还没起来,苏晓晓奔过去,把儿子的脑袋抱起来,往他鼓鼓的脸上吹了一口气,儿子并不睁眼,只是不耐烦地用手在脸上划拉一下。她轻声在儿子的耳边说,儿子,快起来,妈妈不是说要带你去个热闹好玩的地方吗?你起来晚了,可就去不成了。儿子一听这话就从床上爬起来,可眼睛依然没有睁开,苏晓晓用手指点儿子的小脸蛋,气恼地说,你呀!简直就是个睡不醒,跟我那个……一样。她把儿子弄到卫生间,先用湿毛巾给他擦了擦脸,儿子终于把眼睛睁开了,睁开眼就急不可耐地要撒尿。

  苏晓晓为儿子把牙膏挤好,吩咐他赶快刷牙,然后到儿子和自己的卧室,把今天要穿的衣服,从柜橱里翻出来。儿子是米色的T恤短裤,她自己是乳白色的束腰长裙,她还从鞋盒里取出一双精致的乳白色高跟女鞋来。今天苏晓晓要展示的是她最贵重的行头,平时她虽然打扮得很得体,但那些服饰,都是她从早市夜市商场的大甩卖中买的便宜货,只不过她会搭配,倒也从未显出寒酸。苏晓晓招呼刷完牙洗完脸的儿子吃饭,吃完饭,她还要精心地为自己打扮一番的。

  早饭苏晓晓从不马虎,她家每天的早餐都很丰富,不过今天餐桌上只有稀饭馒头和咸菜,儿子面前的盘子里还有几只扒了皮的鸡蛋。苏晓晓匆匆忙忙地扒拉几口稀饭,就放下了碗筷,她离开桌子前,倒没忘记嘱咐儿子多吃点,别着急。

  苏晓晓坐在梳妆台前,审视着镜子里这个三十五岁的女人,镜中的女人是美丽的,只不过她觉得她的脸色有些苍白,神情有些憔悴,眼角眼下已隐隐地网着细密的褶皱,而肌肉也失去了光泽和弹性,有了松弛的迹象。她伤感地叹了口气,开始动用台上的瓶瓶罐罐收拾这张椭圆形的眉眼细细长长的俏脸,她相信,自己手下生花,一定会让他们看到从前的苏晓晓的。

  苏晓晓带着儿子终于下楼了,她踩着白色的高跟皮鞋,一袭白裙随风舞动,长可及腰的黑发给了她一种少女的清纯和飘逸,那张古典韵味的脸上漾满少女般烂漫明媚的笑意。

  苏晓晓终于找到了十几年前感觉,她就要回到那段岁月中了,她希望她从没有过这十年的生活,起码这十年的生活,在她身上不要被人们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她还是系花是才女是琼瑶笔下朦胧美丽的女孩是许多男孩可望而不可及的偶像。

  苏晓晓的前面就是那段绚丽的青春时光,她的同学们在那里等着她呢。

  苏晓晓牵着儿子的手向那段岁月赶去。

  3曾凡变得越来越心绪不宁,屋子里用过和没用过的罐头盒子方便筷子塑料袋子,扔得到处都是,走起路来简直没处下脚。夜深了,曾凡的笔记本电脑还开着,因长时间不用,机器处于屏幕保护状态,只亮着一个黄色的指示灯。屋子里没点灯,曾凡站在打开的窗子前抽烟,一根接一根。对面的窗子一直没亮起灯光,曾凡望着那黑洞洞的所在,他看见屋角的钢琴上有一只小蜘蛛爬过,而那一家人在墙上静静地看着它并清冷地微笑着,书架上的吊兰有几片黄叶在月光中暗着影子,那只叫戴安娜的小母猫蜷在沙发上正闭着眼睛打瞌睡,白白的身子团得像谁忘在那里的一块蒸糕……今晚的月色很好,清辉水一样从他的身上漫过去,流进屋里。阴历十五了吧,曾凡看了一眼月亮思忖着。

  对面窗子里一夜没有灯光。曾凡一夜没睡。

  4尽管同学聚会如今是一件时髦亦实用的事情,可还是有不少同过窗的人生活在同一座城市里却懒得相互联系,他们的今天被昨天推着,明天又要被今天推着,而他们的今天是昨天的复制品,明天又将复印着今天,周而复始,慢慢地,他们在惯性与惰性中已身不由己,如果不是意外和惊喜自己找上门来,他们自己永远不会去制造意外和惊喜,尽管心中并不是古井无波。

  苏晓晓就是这样的人。她到这座省会城市十六年了,十二年前,她和中文系四十八名同学一起被留在了省城,其中她的同班同学有十二名。那时她是为着她的男朋友,那个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留下来的,她爱他,崇拜他,而在遥远的另一座城市,她父母正眼巴巴地等着她回去呢。只是她没想到,这一留下来,等着她的却是这样一种生活。一开始她愿意伺候他,愿意作他的奴隶,他也爱她疼她,后来是她真的成了奴隶。就像一个节俭的女人,每顿都为她心爱的人做好可口的饭菜,而在饭桌上自己则吞咽着昨日的剩饭剩菜,她的最大快乐就是看着爱人吃得香甜满意,好没想到,日子久了,她心爱的人就形成了一种心理定势,认为那剩饭剩菜就该是她吃的,如有一日她没有吃那剩了的饭菜,或者给了他吃,他会认为这是大逆不道,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了。

  苏晓晓的命运就这样形成了,一开始当丈夫的疼爱消失的时候,她意识到自己只不过是这个家里不拿工资的保姆,注定要把美丽的生命消磨在男人孩子琐碎的家务事里,她哭过伤心过不甘过,可最后还是在忙不完的琐事里习惯了为奴隶的角色。

  她还有儿子,为了儿子,她也要把这种毫无趣味的忙碌的生活进行下去,尽管,她心底里还藏着一个年轻女人,一个美丽的年轻女人对生活的全部憧憬——她已对那个自以为是的作家完全失望,甚至,憎恶他。

  苏晓晓与那十二名同学一开始是有联系的,后来大家生儿育女,过起了自己的日子,就很少联系了,忙碌而平庸的生活使大家甚至没了见面的渴望。

  这次聚会的起因是他们当年的班长王廷伟来省城出差,王廷伟也是苏晓晓的中学同学,他毕业后去了南方,苏晓晓当年那个留省城的名额就是王廷伟让给她的。

  王廷伟的到来使这些大学同学产生了聚一聚的渴望,毕竟,孩子大了,工作生活也都混出了些眉目,有不少人还当上了处级干部,两个做买卖炒股票成了大款,其他人虽然没升官发财,倒也活得蛮滋润的。他们昨天下午打电话到苏晓晓的单位,通知她今天到“森林小屋”啤酒城,苏晓晓听到这个消息当然高兴,她有好多理由为此兴奋和激动,然而,她高兴之中还是有些怅然,王廷伟到来的消息本该她是第一个知道的,现在恐怕她是最后一个了,谁让自己当初在感情上做了一个错误的选择呢?而王廷伟在被伤害的情况下,还大仁大义地用自己那个名额成全了她,自己还有什么理由责备他呢?苏晓晓激动得久久不能入睡,因怕影响第二天的脸色,忙找出安眠药服下几片。

  她模糊地有种预感:自己现在这种生活也许明天就要被什么打破了。

  苏晓晓带着儿子是第一个到达延安路上那家“森林小屋”的,她看看表,八点半,从家里七点五十出发,出租车从西到东穿越城市,用了整整四十分钟,聚会的时间是九点,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呢。苏晓晓和儿子在附近逛起来,虽说她在这座城市呆了十六年了,可这个地方却从未来过,她一边领着儿子看风景,一边想着和大家见面时自己的举止和措辞,还不时地在路边的玻璃橱窗里打量着自己。

  好不容易捱到了九点,苏晓晓看看表,临时又改变了主意,她不急着往“森林小屋”前面凑合了,她觉得自己应该稍晚一些到,那样效果才会好些,才符合大家印象中的苏晓晓的风格。

  苏晓晓在九点十分的时候才袅袅婷婷地出现在同学们的面前,她微笑着跟王廷伟和大家握手的时候,两只前脚掌在高跟鞋里已疼得针扎似的,但她仍顽强地保持着风度。

  王廷伟的变化很大,苏晓晓面对这个男人,只能从眉眼笑容上搜寻到一点记忆。

  在她的记忆中,王廷伟这三个字代表着一个白净清秀的男孩,而面前的王廷伟是个充满魅力的成熟男人,他宽厚迷人的笑容,让苏晓晓感到一阵阵晕眩。王廷伟还伸手摩挲了一下她身边小男孩的头和鼓鼓的脸蛋,说他像妈妈一样漂亮。他的大手在儿子脸上滑过时,苏晓晓觉得那手是摸在了自己的脸上,于是脸上火辣辣地烧起了两朵红霞,她突然有了种扑到他的怀里大哭一场的冲动。

  老同学多年不见,聚在一起难免搂抱感慨评头品足,尤其女同学,在一片尖叫声中,她们拍拍打打哭哭啼啼大姐小妹老公孩子地没完没了。苏晓晓一出现就成了大家的关注焦点,这因为她从前就是焦点人物,也由于她嫁个名人丈夫,再加上确实苏晓晓的风采不减当年。无疑王廷伟与苏晓晓这对当年的金童玉女,是今天这个聚会的主角。

  苏晓晓自打一见到王廷伟就像见了亲人,她差一点没把他拉出去,告诉他自己过的是怎样的日子,向他诉说自己这么多年来的委屈,然而她还是记起了王廷伟是自己曾经抛弃的恋人,当初是自己移情别恋那个狗屁作家的。酒桌上,同学们一直热衷于赞美苏晓晓和她的作家丈夫,说苏晓晓真是好福气,丈夫经常在电视上露面,有一次还看见他和省长握手了,说外面正炒作你老公又有什么新书要隆重推出了,是写某个女明星的,那他一定熟悉那个女明星了,传媒都在讲你们家和睦幸福,互相体贴互相支持,是五好家庭,真让我们羡慕啊……苏晓晓一直保持着僵硬的微笑,她接二连三地和大家碰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而极少说话,大家笑着说,晓晓这么多年最大的变化就是酒量增加了,不愧是作家夫人。王廷伟一直在另一桌上注意着苏晓晓,当她再一次举起酒杯时,他端着酒杯走过来,深深地看了她一眼说,干杯!两人一饮而尽,然后,王廷伟小声对苏晓晓说,晓晓,别喝了,轻轻的一句话,苏晓晓再也忍不住了,汹涌的泪水不可遏制地流下来,她扭过头疾步向盥洗室走去,她的儿子正在一旁跟小伙伴们玩,看他妈妈样子奇怪地奔出去,不知出了什么事,也跟着跑了出去。

  王廷伟端着酒杯在苏晓晓的身后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

  5曾凡因为一夜未睡,眼睛红红的,胡子也拉拉杂杂,仿佛一夜之间长了许多。

  他把自己用的东西收拾在一个大袋子里,笔记本电脑也放在电脑包中,然后,开始清理那些垃圾。等一切安排妥当,他打开关了许多天的手机,按动一组号码,对对方说,屋子我不用了,钥匙还放在原来那个位置,谢谢!这样,他背着大袋子,夹着电脑包,下楼了。

  6苏晓晓从同学家里接回儿子,已是星期天上午十点多钟了。她坐在往家开的出租车里,恍恍惚惚,一个个镜头在眼前晃着,她一寸寸咀嚼着这二十几个小时的时光,觉得这是她十年来生活中最开心最精彩的片段。那月色那热吻那情话,幸福的突如其来,使这一切都像在梦中。十几年了,他还那么爱着她,她多么幸福啊,在无爱的婚姻中熬了近十年,她已经是三十五岁的女人了,当她突然发现,自己实际上还拥有着一份浪漫而又刻骨的爱情,这该是一件多么令人欣喜若狂的事啊!苏晓晓差一点就把自己给了那个男人。昨夜他们两人漫步在月下的龙潭湖畔,而龙潭湖是他们恋爱时常来的地方。在对过去岁月的追怀中,王廷伟很自然地把她轻轻地揽了过去,她伏在他宽厚温热的怀里,听着他深情的诉说,身子变得和心一样稣软。湖上波光粼粼,一轮满月使他们能够真切地看见对方的表情,当在热吻中王廷伟轻轻地把她放倒在湖边的长椅上,她已迷迷醉醉全无抗拒之意,但当王廷伟动手掀她的裙子拽她的内衣时,她不知怎么就打了个寒颤,也许是他因为太心急,下手重了,或者是她神经过敏,总之她感觉他的态度不对劲,甚至可以说是粗暴,这让她心里很不舒服,接着她就想起了儿子,想起了儿子后,她便再无兴致和王廷伟做那件事了。后来她哭了,而王廷伟坐在那里沉着脸抽烟,一根接一根,并没有安慰她的意思,她觉得对不起他,便小鸟样依偎在他的身边,说着赔情的话。

  那一夜,他们在湖边坐到了天亮。天亮后,王廷伟带她到一家小餐馆吃过了早点,然后说,他今天就离开,不要任何人送他,他也不给同学们打电话辞行了,就像当年那样一个人走。苏晓晓恋恋不舍地望着王廷伟,那一刻,她有一种心碎的感觉,甚至想到了离婚,想到了跟他走,跟他到海角天涯……然而苏晓晓知道,她和他之间错过也就错过了,不是一切都能从头来过的,现在的王廷伟属于另一个家庭,是另一个女人的丈夫,她苏晓晓什么都不能做。分手的时候,王廷伟说,回去后也许会和她联系的,他已记下了她的联系电话。

  他的这句话给了苏晓晓极大的安慰和希望。

  现在,苏晓晓怀抱着记忆和憧憬来到了家门前,她打开门,走进屋中,却发现她矮胖的作家丈夫坐在沙发上,眼睛红红的,胡子拉拉杂杂……地上,是一个大大的背袋和电脑包。茶几上躺着一张来自A城的车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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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