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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杨一帆在1997年 作者:罗青山

 

  1997年,说起来很遥远,但仔细一想,也只是昨天。

  一九九七年的杨一帆和我住在一起。印象中的杨一帆梳着分头,面带微笑,弹着吉他。那时的杨一帆很少说话,似乎是沉浸在一种茫茫的回忆之中。他经常站在窗口看着窗外,一站就是好几个小时。窗外美丽而灿烂的阳光就是被他这样白白地浪费了。我很为他心疼这无比美好的日子,就像我心疼他和董娜分手一样。

  我说,杨一帆现在像董娜这样重感情的女孩子太少了,简直是绝种了。你知不知道?你他妈的是这个世纪里最幸运的人,知道吗?

  杨一帆拿着他的吉他理也没理我就出去了。留下我在他的房间里为他感到惋惜。

  他以为他不说一句话站在北京的地铁里弹破烂的《一无所有》很有个性,狗屁,大粪一堆,臭。我搞不清楚杨一帆为什么喜欢流浪歌手那个鸟样,或许他以为很酷,很像美国的杰克逊。

  董娜是杨一帆大学时代的恋人。大学毕业后杨一帆和董娜都留在了京城,都有了工作。可是他们俩就像陌路人一样,你不找我,我不找你。我问过杨一帆怎么回事。杨一帆很欧化地耸了耸肩,摊开双手说,没意思。

  我说,你们谁先提出的。

  杨一帆说,没人提出,是双方默认的。

  很多大学时代的恋爱就是随毕业玩完的。现在说起杨一帆以前的事来就有一种电影散场的感觉。一个人坐在空空的电影院里回忆从前的事情是很无聊的。新世纪,新千年,并没有让我找到新的感觉。我无法把自己从上个世纪末的那个细雨绵绵的季节里拉出来。我不是回忆过去平淡得没有分量的岁月,而是在重复杨一帆那个失落的世界。很多时候我都在寻找自己丢失的灵魂和孤独的影子。

  我和杨一帆认识有好多年了。在一九九七年的以前的以前我们就认识了。我之所以记住了一九九七年的杨一帆是因为这一年的杨一帆很特别。特别到了我对他无法理解的地步。例如我们开始在一家酒吧工作。上班的第一天他告诉我,玻璃是透明,因为夜色太重所以你以为它是厚实的墙,其实它是脆弱的。我不知道他想让我明白什么。我只知道下班后累得倒在床上就睡着了。杨一帆的精神总是那么好,深更半夜,月隐星疏的时候,他老先生还在写他的日记和诗。

  我记得他以前是不喜欢诗的,并且很讨厌。他对诗的评价是这样的:只有闲着没事了,渴望浪漫的人才喜欢故作深沉的搬弄。那是从前,现在不一样。

  我总是在梦醒时分催他睡觉,他却拉我起来听他的诗。我在似睡非睡中模糊地听着他的诗句。第二天早上起来总能记住一些莫名其妙的句子。飞蛾/穿越了不眠的夜晚/在银河里沐浴成了/娇花照水的嫦娥。我不得不佩服我们的杨一帆是伟大的奇才。房间里除了我就是床和桌椅。我已经习惯了他的这种不存在。我匆匆地拿着牙刷、毛巾去,刷牙洗脸。他去上班总是像影子一样在你的视线里消失,从来都不叫我一声,似乎这个世界里只有他自己存在。

  我到酒吧的时候,杨一帆已经开始了他的微笑服务。我看了看杨一帆的笑脸和玻璃上闪烁的阳光,很动人。新的一天就这样明媚地开始。日子就是这样开始的,说不出来好,也说不出来不好。在酒吧里站一天是很累人的事,可这世上有很多人比我还累。我一这么想就无比的快乐。酒吧是一座城市里夜色浓浓的暴发户。白天冷冷清清的。再怎么冷清你也得在空空的酒吧里笑。杨一帆从来不觉得这有什么难。

  可是他却让我很为难。有几次我调好了酒让他送去,他老先生倒好站在那一动不动,满面微笑,就像是一幅经典的画。

  我有些讨厌杨一帆的那种我行我素的风格。我说,杨一帆大清早的别他妈笑笑笑,很假。以后上班叫上我,不要老是孤胆英雄似的。

  杨一帆说,革命需要牺牲,人民不会忘记,你就大胆地睡吧。

  大白天的我站在酒吧里看着杨一帆,杨一帆看着我,笑笑,然后我们看看收银员兰兰和前厅经理眉来眼去。我和杨一帆总是微笑着看着白天和夜晚不同的演奏。

  说不同不太准确,确切地说是异曲同工。很多事情看起来差别很大,其实从本质上来说没什么差异,只是人们太注重形式罢了。在白天与黑夜的交换中我已经忘记生活中还有池水微澜的一面。混混沌沌,一个月就过去了,时间就是这样不经意,就是这样糊里糊涂。

  领了薪水,我以为杨一帆会很高兴。我说,杨一帆你现在有钱了,你可以想女人饱满的乳,丰硕的臀,纤细的腰。

  杨一帆懒懒地说,你除了知道女人你还知道什么?

  我说,我还知道酒。

  女人和酒是男人永恒的话题。我也逃脱不了。我在老百姓超市买了瓶张裕干红。

  回来的路上想起了董娜就给她打了个传呼。问她近来过得怎么样,末了留下了自己的大名。喝了酒就有些迷迷糊糊,就管不住自己的大脑不去想女人。

  轮休的一天就在女人和酒的意念中过去了。第二天,照常上班,阳光依然灿烂,只是酒吧里少了杨一帆经典的微笑。杨一帆辞职以后,我才知道他发了疯。因为不满足烦人的现状而换一份工作是可以理解的事。可是我们的杨一帆,伟大的杨一帆不是因为这个而辞职的。究竟为了什么,恐怕杨一帆自己也说不清楚。每个人除了在尽职尽责的微笑以外,没有一个人问起过杨一帆。我现在只能独自一人偷偷地欣赏兰兰的万种风情。兰兰的白天是属于大家的,兰兰的夜晚是属于别人的。就像夜晚的酒吧是女人的心思一样,具有浪漫情调。女人喜欢寻找夜色温柔的感觉,男人就用钱投其所好,让她们产生一种迷乱的错觉。结果女人就把整个心交给了男人,对男人百般温存。等到了天亮后,女人再去看男人的脸就开始怀疑昨夜的温存。女人明白以后,仍然去寻找那种飘起来的美好感觉。在喧嚣的城市里,酒吧仍然是女人情怀的归宿。

  夜晚的北京,灯红酒绿,街上到处展现着女人的风姿。

  我回到住处时,奇才杨一帆正在念他的诗。把歌声踢成阳光的碎片/摇晃在/飘零的街上/斑驳了一地的脚步。我说,杨一帆你到底发什么神经,你还找不找工作?

  杨一帆说,工作,工作有什么意思。

  我说,伟大的杨一帆同志工作对一个男人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它比女人和酒重要得多。试想你连一份工作都没有,你能得到女人和酒吗?这么跟你说,比方工作是星星之火,事业是燎原之势,那么没有星星之火又哪来燎原之势呢?你说工作没有意思那么什么有意思呢?

  杨一帆说,什么都没意思,也没什么有意思。

  我说,那你他妈的去死呀,活着就是让你活着,谁要你个王八蛋胡思乱想,想活出点超人的味道来。

  杨一帆说,你不觉得你很庸俗吗?你现在这个样子跟市井小民有什么区别。

  我说,我从来就不是高尚的人,并且一直就是不折不扣的小市民。您老瞧得起谁就去和谁交往好了,就当从来没有我这号人存在。你理我也好不理我也好,我还是要多嘴多舌地劝你一句,你这样下去真的很不好。

  杨一帆默不作声地翻着一本无聊的书。和杨一帆一吵我就觉得很没意思。一个人讪讪地躺在床上,感到一种莫名的空虚。第一次感受到夜是那么的漫长,漫长得简直是无边的海。面对辽阔的空旷,人就成了秋风中飘零的落叶;浮在海上,波浪起伏,一个浪头,沉在了海底。一个人在迷幻中睡着了做了一个伤感的梦。

  半夜醒来,杨一帆还在看书。我不知道他是在看夜晚的宁静,还是以此打发不眠的夜晚。

  早晨起来去上班,杨一帆还坐在桌前看书,并且保持着昨晚固有的姿势。伟大的杨一帆看了一夜的书,前面的序言还没看完。我觉得该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什么该说,后来什么也没说,调整了一下自己的面部表情,开始迎接红彤彤的朝阳。

  我跨进店门时,兰兰说我还差两分钟就迟到了。为了让自己高兴起来的最好办法,是找一位风骚的女孩和自己调情。我说,兰兰你今天怎么这么漂亮,真他妈的迷死人了。

  兰兰说,我就今天漂亮,难道以前不漂亮?

  我说,你以前就很漂亮,只是今天更加漂亮。漂亮得我几乎认错了人,差一点就要把上衣脱了,让你给我在肚皮上签名。

  兰兰咯咯地笑着说,那你怎么不脱。

  我说,我怕脱了,你不给我签名,到时候想爱你都没有脸面了。

  兰兰咯咯的笑弯了腰。兰兰说,你真逗。

  我说,不是我逗,是你逗。我一见漂亮的女孩就找到幽默的灵感,就像夜晚的高潮一样,刺激死人了。

  兰兰说,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你这么可爱?

  我说,像你这样闭月羞花的美眉,跪着求你的人比长城都长,你又怎么可能发现我貌不惊人的可爱之处。

  兰兰说,从现在开始我就喜欢你了。

  我说,我对天发誓,从今天的八点四十分开始,我就拜倒在兰兰小姐的石榴裙下,从今往后无论生死祸福,都与兰兰小姐风雨同舟,相伴一生。

  我一整天都处在一种调情的状态之中,工作也变得轻松了,心情也好了起来。

  夜晚回到家,我死劲地呕吐了一阵也没有把自己的胃吐出来。我抓了把牙刷拼命地刷。杨一帆看着我一阵冷笑。杨一帆说,你以为你玩世不恭就可以得到解脱,就可以把生活的另一个层面抹平,可以吗?绝对不可以。

  我说,你他妈的别跟我故作深沉,我是怎么快活就怎么做。世界上不是所有的人都跟你一样,神经质。你的狗屁生活的层面、活着的意义,人生的境界,你想过多少遍了,想清楚了吗?放着轻松的日子不过,老是把自己搞得苦大仇深,忧郁不堪,那只能说明你喜欢自己一个人在哀伤的氛围里苦闷。董娜之所以不来找你是因为你的神经质。我之所以和你交往密切,那是因为我从来就没有在乎过什么。

  杨一帆说,你对董娜的印象太好了,总是把我看得薄情寡义。我和你打赌,只要你经常给她打电话,不出两个月董娜就会爱上你。我和她谈了三年的恋爱,如果她真的爱我的话,就不会这么快把我忘记得干干净净,而容下别人。

  我说,董娜不是这种人,我也懒得做这种无聊的事。

  杨一帆说,想不想看我的大作。

  我说,你不要整天坐在家里搞文字垃圾了,还是出去找点活干。说完之后我就把他的诗稿拿了过来。忧伤的水波里/漂浮着忧伤的草/谁的忧伤在飘荡/谁的忧伤化成了波/杜鹃可曾袅了秋水的岁月/翅膀掠过夏天的冬风/哀哀的鸣叫失落在水中/激起了层层涟漪的泪珠。

  我说,李清照的儿子李悲伤,就不会搞点高兴的东西。你这样下去迟早会自杀,你哪天真要自杀,别忘了告诉我一声,以免暴尸荒野。

  他老先生的伤怀感世老是不同程度地感染着我。我说,您老今天又去哪搞检查了?

  今天在雍和宫。杨一帆说完后,静静地坐在那又开始了他的太空一夜游。

  我说,看见释迦牟尼老头了,你什么时候入到他的门下了,他管你吃饭吗?哎,看在刚才诗的分上,我请你去吃夜宵。我拉着杨一帆去地摊上吃涮羊肉。

  我们一边吃一边喝着燕京啤酒。人生的乐趣总是在黑黑的夜晚显现,这样就显得夜色真美妙。我说,钱他妈的真好,钱可以使你在夜晚,掉进乐趣的天堂里,免去了你在漫长夜晚无事可干的苦闷。喝喝酒、唱唱歌、跳跳舞,一高兴还可以开个房间。我看了杨一帆一眼接着说,生活这么美好又何必自寻烦恼呢?找份工作,挣点钱,选一个喜欢的地方,娶个爱你的老婆,一边工作一边制造文字垃圾,这多好啊。到时我都要羡慕死啊!

  杨一帆端着酒笑了笑,猛地一扬头,喉节上下交错,咕的一声就到了胃里。

  这一夜月很圆,星星很亮,我睡得无比香甜。

  吃饭、上班、睡觉,这是我每天必做的事,现在增加了一样,和兰兰见缝插针地聊天,调情。生活也马马虎虎过得有滋有味。我和兰兰的感情直线上升,只是我们彼此都明白,大家仅仅只是为打破这压得喘不过气的单调生活。就在我游刃有余时,杨一帆却走了。我保持着和兰兰在一起的美好心情回到家。桌上放着杨一帆的便笺。

  罗罗:

  你的意见我会慎重考虑的。我现在想一个人找一个地方,静静地梳理一下自己的思想,不要担心我,也不要去找我,一个星期以后我就回来了。如果没有回来,你就把我书桌上的红皮日记本烧掉。

  杨一帆

  走就走吧,还搞一份跟遗嘱似的便笺。想着后天就该我休息,也就把杨一帆的走,忘记得一干二净。我在房间里来来回回地想着怎样快乐地度过周末。

  作为收银员的兰兰是没有假日的。为了让周末过得丰富多彩,我只好央求兰兰去请假。兰兰说,你说出一千个我不得不去的理由,本小姐一高兴,也许会陪你去。

  我说,你把耳朵张大,手指看清,大脑作好准备,我和你一千零一夜的故事是我夜夜都想你。我对你有万语千言,理由是万世万世万万世都说不完,但是我对你不得不说的理由是我爱你。如果说,你要问我爱你有多深,海深万里,还不及我对你一指甲长的爱。我对你的爱不光今生今世,就是来生我也要和你紧紧相拥在一起,永不分离,让日月为之失色,大海为之咆哮。

  兰兰笑弯了腰,捂着肚子说,你真贫。

  我看着兰兰的肚子说,你有了,怎么不跟我说一声,也好让我这做爸爸的高兴高兴。

  兰兰说,你真不是人,流氓。你再这么说我就不陪你去了。

  我心花怒放地说,我明天要让你看见世界上最最美丽的玫瑰花。

  我总是在兴奋的时候想起一些狐朋狗友来。想起过眼烟云的往事。毕业以后他们似乎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我只好给在同一座城市,但又不知在哪个角落的董娜打传呼。董娜声音还是那样娇滴滴。

  喂,哪位?

  我说,董小姐,你怎么这么快就把我给忘记了,亏我当初那么爱你,原来我是单相思啊。

  董娜说,你还是那德性,一点没改,能说句正经话吗?

  我说,老同学就是想知道你现在做什么?

  董娜说,跟你一样瞎混吧。

  我说,我们现在还可以重新开始吗?

  董娜说,我们以前谈过吗?

  我说,没有,更新鲜,更需要谈一谈。

  董娜说,没问题,我倒要看你有什么神通。以后再说,挂了。

  回到我小小的住处,我才想起杨一帆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发神经了。伟大的杨一帆同志到底是去面壁思过了呢,还是去景山寻找古代皇家的风范,还是想效仿诗人投湖自尽,这些猜测都不得而知。我担心奇才杨一帆,是因为我不想这个世界里最后的一位诗人,英年早逝。我翻开杨一帆的红皮日记本,开始寻找他迷失的世界。杨一帆的日记很奇特,里面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句子和莫名其妙的段落。

  星期三天气晴

  写日记是一种愚蠢做法。每个人都在以不同的方式掩饰着不同的事情。没有人愿意亮出自己的思想,因为没有一个值得信任的人。人总是时时刻刻,拼命抢夺。

  人的存在是在别人眼中显示出意义来的。古往今来人类绵绵的混战只为两个字,“钱、权”,钱和权,难道就真的这么重要?对于钱来说有不同等级人存在。为了生计是最低一等的了,可是大多数人都是处在这一层次的。对于权来说也有不同的等级,做了小官的想做大官,做了大官的想做更大的官,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不管处在人生的哪一种漩涡,都有一本念不完的苦涩的经。因此佛祖要宣扬佛法苦度众生。于是在这红尘中就有了另外一种生活方式。

  我搞不懂也搞不清楚,杨一帆的脑袋里怎么尽装这些破玩意。或许天才和奇才总是很少被人理解的,要不然就难以显示出他们的与众不同。也许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差。搞不清楚的事我也就懒得搞清楚。看,兰兰多好,多善解人意。这夜我看见兰兰了,她穿着白色的轻纱从窗户里飞了进来,在我的房间里咯咯地笑着。

  周末在我的期盼中到来了。我异常高兴地拉着兰兰的手在王府井大街一阵疯跑。

  然后我们就在小吃城里面吃自助餐。兰兰看着我疑惑不解地说,你这么能吃又这么瘦,都吃到哪去了?

  我说,我把精华都给你了,要不然你会这么胖。

  兰兰说,下流。

  我说,不对,是同流合污。我们还真有点不协调,解决问题的关键是综合综合。

  兰兰说,如果是我高你矮,怎么协调?

  我说,那还不简单,我就陪在你身边天天跳芭蕾舞。那样你就成了朱丽叶。

  兰兰说,朱丽叶是谁?

  我说,就是和你一样漂亮的小姐,只不过她不出台。

  兰兰说,你真坏。

  我在天安门广场送一束玫瑰花给兰兰说,我在毛主席他老人家面前发誓,我爱你。

  然后我就带着兰兰到护城河去划船。划完之后,我们就到颐和园游览了一番。

  接着我就让她参观我的住处。她说,简是简陋点,倒也还干净。我出去洗了把脸,进来时她满脸绯红。她低着眼帘看着自己的脚。我走过去轻轻地抱着她说,我爱你。

  她紧紧地抱着我,把头贴在我胸口,悄悄地说,我听见了你的心跳。然后我们就狂吻到深夜。我把她送到住处时竟然搞出了点难舍难分的味道。

  我一面对兰兰好,一面对董娜说一些贴心体己的话,比如,最近流感很厉害,注意保重身体等等。我每个星期都要给董娜打一个类似电话。有时甚至一个星期打好几个。第二天在酒吧里兰兰理也不理我,我叫了她好几遍,她却摆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样子。我则觉得有些好笑,她以为她是谁。夜晚下班以后兰兰问我,不理你,你为什么不着急,是不是不爱我?

  我说,不是我不爱你,是我正在为我的爱情伤感。我对你的爱是百分之百,千分之千,万分之万,亿分之亿,是苍天可表的。我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爱情一波三折。

  好端端的你就不理我,搞得我很灰心。

  兰兰说,我的情绪不能左右你的情绪,那就说明了你不爱我。

  我说,你已经左右了我的情绪,你再这样下去,我会为你殉情的。

  兰兰说,这还差不多,你可以回去了。

  回到房间又看到了那个显眼的红皮日记本,于是随手翻开。

  星期日天气小雨

  点点滴滴都是世界。不管是什么样的世界都有一些不解的黑洞。一个人以什么样的方式生活,才是活得有意义。一辈子守着故乡,看人世,沧海桑田的变化,很有意思吗?我看充其量也只是,“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没什么意思。

  像尤利西斯一样,终其一身,在浪迹中沧桑,又有什么意思呢?或许这就是生活的黑洞。到底怎样的活着才叫有意义呢?

  有时候真希望来一场意外。让车轧过胸膛,让鲜血溅它一地。

  此时我真希望杨一帆就在我身边,因为至少我不会看见血腥的场面。看着杨一帆平日里坐过的椅子,整个房间里都弥漫着他的身影,合上眼他的脚步声却在我耳边响起。我偷偷地对自己说,杨一帆不会有事的,杨一帆是谁,那可是天才啊!如果说杨一帆同志不再不回来我就逃脱不了谋杀的嫌疑。我整个晚上都处在一种乱七八糟的恐怖中,第二天我就又把他给忘记了。因为微笑总是要有灿烂的心情。

  今天前厅经理问我干了多长时间。

  我说,不长将近两个月。然后他拍着我的肩膀,笑了笑就走了。

  我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很多事情都是在和颜悦色的状态下发生的。我把我的不安告诉了兰兰。兰兰说,没事,两下就把他给摆平了。

  听了这话以后,我极不高兴地说,你凭什么两下把他摆平,是不是和他有一腿。

  兰兰愤怒地说,是又怎么样,关你屁事,你管得宽。

  女人发起怒来,总是不可理喻。如果你想把她给哄好,你就得用一万句甜言蜜语,下次再发着就不止一万句了。所以我经常采用的方法是笑着走开。这样常常使得女人更加愤怒,久而久之就两不来哉了。事后还是觉得应该哄一哄,毕竟人家是女同胞嘛。谁叫这个社会把重大责任交给我们男同胞的。当你真准备好好地哄哄她,陪陪她时,她已经成了别人的女人。这个时候的男人除了觉得一厢情愿得有些好笑以外,还有一种侥幸的心理:幸亏自己没有当真,否则陷得太深,她又喜欢上了别人,岂不是被人当猴耍弄了。

  我留下兰兰一个人在北京的街头愤怒,自己则踏着醉人的晚风,漫步回家了。

  看见房间里溢出久违的灯光,我一阵欣喜。推开门杨一帆正在收拾东西。我说,怎么,你要走啊。杨一帆停下手中的活,点了点头。

  我说,你到底怎么了?

  杨一帆笑了。他不紧不慢地说,你想看戏吗?

  我觉得真他妈的逗,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人存在。我嬉皮笑脸地说,是不是要请我到首都剧院去看演出。

  杨一帆自言自语地道,戏剧时时在上演,我演一段你看。说着他站起身来,左手环绕在胸前,右手则低垂在身后,在房间里舞着碎步,身后似乎拖着长长的水袖,晃晃而来,忧愁百结。声音低沉而哀婉。悠悠像流水般的在眼前,飘过,悲伤的怨叹在梦呓的唱腔里拉得老长老长。

  杨一帆在亦真亦幻的感觉里倒地了。我把他扶上床时,他说他没事,只是感冒了。我抓着他的衣领说,你个浑蛋,你知不知道刚才有多吓人。他居然笑了。他妈的天才就是天才,就是与众不同,就是他死了也没有人知道他是怎么死的。我不知道用什么方法去劝阻天才杨一帆。我想这个世上谁来了,谁走了,不是人力可以阻的,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那就随他去吧。

  我用微笑迎接白天,又用微笑送走夜晚。我阴沉的心情使得我一个星期没有理兰兰。

  杨一帆走了,他去了南方的小城。他临上车时握着我手说,当你把梦做醒以后才知道悲伤的来源。

  我说,希望以后再见到你时,你已不是现在的杨一帆。他的手在轰隆隆声响中挥动,铁轨是那么的长。

  下了班后我硬着头皮走到兰兰的面前说,你还生我气?

  兰兰说,谁生你气,你也值得我生气。

  我说,是是是,你怎么可能生我的气呢。小的要是敢惹兰兰小姐生气,那是罪该万死。可是小的一不小心惹了兰兰小姐,真是该死、该死、真该死。要是小的真的死了,就会污染了兰兰小姐的名声。那还不如让小的给兰兰小姐唱支歌赔不是。

  要唱小的也只有唱《爱你一万年》那个什么《千年等一回》也真小气,要等就等到海枯石烂。

  兰兰说,你真贫。

  我说,不对,是你喜欢我贫我才贫的,你要是不喜欢我贫我就不贫了,这就是爱的力量。

  兰兰说,我差一点又上当了,你一个星期没有理我,就想这么两句话蒙混过关,不行,我现在还生气。

  我装可可怜兮兮的样子说,只要让我的兰兰高兴,我就是学狗叫学猫叫也值。

  接着我就汪汪地叫了起来。兰兰极力忍住笑,脸上的表情很滑稽。兰兰一拳打在我背上说,你真坏。

  我说,我是碰见你以后才变坏的。就这样我和兰兰重归于好了。人在遭殃的时候日子总是很漫长,人在高兴的时候日子总是很短暂。我和兰兰就这么时冷时热地混着。有时觉得日子真容易过,有时觉得日子真难熬。

  一天午后的黄昏,和往日一样,带着金色的、腥红的晚霞在消褪。这一天我永远都记得。我第一次看见两个女人发狂似的吵架。前厅经理的女人是一个又高又胖跟肥猪差不多似的家伙,也就是那种讨厌的,发福的中年妇女。前厅经理的女人进来时,我以为是离了婚的单身女人来酒吧里寻找寂寞的归宿。前厅经理的女人一把抓住兰兰的头发又打又骂。不要脸的婊子货、骚狐狸,你勾引男人,我让你勾,你勾,我把你一撕。我连忙跑过去拉开她,她说,你别拉,我就是要打这个婊子,看她还骚不骚。

  兰兰披头散发,脸上是一道道手抓的血痕。兰兰说,你跟老子今天说清楚,谁是婊子,谁勾引你家男人了,你没有证据。你管不住自己的男人跑来跟老娘吵架,你才是不要脸的贱货,你男人不要你了你去找你男人吵啊。

  保安进来抓住经理的女人就往外拖,经理的女人还在不三不四地骂,保安说,你再闹,信不信老子揍你。经理闻风过来,扇了女人一记响亮的耳光。经理的女人像屁冲了一样捂住脸冲了出店门。

  接下来兰兰有三天没有来上班。第四天我极其希望她出现,可是她让我很失望。

  我买了一束玫瑰花去她的宿舍里看望她,她宿舍的姐妹告诉我她搬走有两三天了。

  我不知道她去了哪,她的姐妹们也不知道她去了哪,美丽的玫瑰花就在浪漫的夜色里凋谢了。在没有兰兰的日子里我总是在失魂落魄地寻找她的身影。吃饭也没有胃口,似乎心都被掏空了。在苦闷烦躁中,我就想找个对象倾诉一下。我想是我自己笨,是我自己蠢,是我自己一厢情愿,她根本就没有真正喜欢过我,就像当初只是为了好玩一样。

  我躺在床上度过了许多不眠的夜晚。正在我备受煎熬时,我们的经理大人对我格外开恩,要我多领三个月的工资走人。拿着钱我想我得慰劳我自己一下。从肯德基店里出来,心里很是不平,他妈的美国佬就是会赚我们中国人的钱,搞什么肯德基、麦当劳,又是基又是麦的,明显具有黄色诱惑。街上匆匆的行人我一个也看不顺眼。真想找个人打一架。我很沮丧地回到自己的住处,却意外地发现兰兰站在门口等我。想见她,见到她又极不高兴。我说,兰兰你去什么地方了?

  兰兰说,你是不是被辞退了。

  我说,不炒,怎么可能在大白天回家——你能跟我说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吗?

  兰兰轻描淡写地说,没什么,她男人喜欢我,我也喜欢她男人,她男人正在和她闹离婚。

  我打开门背对着兰兰说,你走吧。我的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失落得不是个滋味。

  兰兰说,你怎么了?

  我大声地吼道,你走啊。不争气的泪水就涌了出来。

  兰兰从后面搂着我的腰说,对不起,我不知道你是当真的。

  我说,兰兰你走吧,我只是让你知道我是真心喜欢你的。

  兰兰没有走,她陪着我说了一夜的话。我们又哭又说,又说又笑,哭哭笑笑,颠来倒去相拥到了天亮。第二天早晨,我知道她要走了。我说,兰兰你能留下来吗?

  兰兰说,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生活两个字,不管是“生”还是“活”都是以存在为意义的,爱情只不过是在你幸福的时候锦上添花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

  后来的日子里我再也没有见到兰兰,也不想见她。一个人行走在大街上,穿梭在小巷里,觉得这个世界到处都是一片苍白。这期间杨一帆又给我寄来一篇诗。一叶凉风/牵挂了九月的情怀/田边的彩霞梳着新娘的晚妆/天堂的云海铺着金色波光/梦想在天堂里飞翔/抓一把溢彩的流光/在幽深的树林里徘徊/等待/趁着燃烧的红叶/新娘送了我一片九月的风。

  为了忘掉一切我开始疯了似的找工作。也不知道是皇天不负苦心人还是瞎猫碰着了死耗子,总而言之是我又找到事干了。到亮光公司做文案是我平生第一次做方案,但是干起来居然得心应手。好像自己天生就是做文案的料。工作一些时日以后,我发现自己并不健忘,我只好去找董娜宣泄自己的苦闷。我见到董娜的第一句话是,我失恋了。

  董娜哈哈大笑地说,不会吧,你会失恋。

  我说,我真的失恋了。

  董娜说,看不出来。

  我问她,杨一帆是不是一直没有来找过你。

  她说,不是,后来杨一帆找过我,杨一帆说他喜欢上了别的女孩,要和我分手,我就和他分手了。

  我说,你信吗?

  董娜说,有什么不信的。

  我说,你现在的男朋友呢?

  董娜说,就是你呀。

  我说,我真是幸福被人爱都不知道。

  就这样我总是在阴沉的岁月里,跑到董娜那做无聊的时光消磨。久而久之就把董娜当成了一个很好的异性朋友。后来有一次董娜说,你真的失恋了。

  我说,真的,骗你是小狗。

  董娜说,我还以为你永远不会失恋,那时候看着你和杨一帆形影不离,还以为你同性恋呢,找一个和你单独说话的机会都没有。

  我说,那时候你是喜欢杨一帆的呀。

  董娜说,我现在喜欢你行吗?

  隐隐若若中我觉得自己做了一件极其愚蠢的事。然而我又觉得还是一切顺其自然的好。

  时光就在磕磕碰碰的生活中飞驰而过。每一个节日都是时光的闹钟,告诉你又到了某个特殊的时刻。当你感叹光阴的短暂时,你就会想去年的这个时候我在干什么?于是许许多多的往事就梦幻般的浮在了眼前。有时还会生出对从前一星半点的向往,因为过去的事情总是让你觉得很愉快,很好笑。

  初冬董娜邀请我去她的故乡漠河,去那儿看北国的雪景。我们抓着雪在雪地里打雪仗,雪地里留下了我们凌乱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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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22